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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栏】2023年度区直各办、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 发布日期:2023-03-22
  • 信息来源: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编辑: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事局
  • 审核: 大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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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管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  黄鹏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讲好七一专题党课。带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将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带头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五项组织制度。带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公开承诺和双述双评工作,加强支部班子队伍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至少领办基层党建项目1个。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持续巩固抓党建促发展成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管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常态化,用心用情用力推动熊氏祠村、大洪山村、庹家村等驻点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用好“村湾夜话”“一约四会”村级治理平台,持续推动党员服务民生活动开展,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四:带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围绕产业兴旺,挖掘村级发展带头人,建立完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能人返乡创业就业,发展“两香一药”等与村情相符的特色产业,加快村级农文旅产业项目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景区管理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李志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带头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会议,日常班子会议要将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向谋划和同向推进,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工作观念,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切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党的制度建设。聚焦强基固本,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党务公开制度,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廉政约谈、工作约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四:突出党建引领,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质效。全面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城乡环境大提质行动,引导群众做好“房前屋后七小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五:完善惩防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六: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党的理论学习,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前行,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廖长春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依照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有关要求,结合大洪山财政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切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位、深入人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带头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带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和双述双评工作,用好考核结果,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增强党务工作细致程度,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党务工作要求,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少于1件。(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固基本原则,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和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聚焦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财政政策和财政改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四: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三农建设。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持续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强化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积极支持做大做强食用菌等农业产业链,大力扶持肽源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积极统筹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农业灾害和水旱灾害应对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严格执行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方向。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农民就业和创业帮扶,巩固提升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持续开展对黄木淌村的驻点帮扶工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五: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任用力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开展年轻干部培训,加快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干净忠诚担当作为的财政队伍。(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林业发展中心支部书记  黎明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林业发展中心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切实使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位、深入人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带头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带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和双述双评工作,用好考核结果。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少于1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固基本原则,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打造高质量的基层党建队伍,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大力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对喻家湾村的驻点帮扶工作,继续开展“村湾夜话”和结对共建活动。做好“防返贫”监测和边缘户的帮扶。协助村委会开展党员分类管理、群众评星级、农户积分制三大实践活动,共同推动乡村基层治理创新(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深入基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做好森林防灭火等民生实事解决矛盾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积极为企业寻求政策支撑、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引导涉林企业争创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为企业争取贷款贴息等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承诺事项践行新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党性教育,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来锤炼党性。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纪律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实干意识,弘扬担当精神,锤炼出信仰坚定、素质过硬的优秀队伍。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发展党员工作,预计在2023年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区一地”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公安分局党支部书记  刘旭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创新党建工作,努力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层层负责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支部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以卓有成效的党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会,研究解决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党课,强化党员修养和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三:加强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等防腐体系,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承诺事项四: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为己任,实行党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简捷、规范、便民原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职工群众好服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国土分局党支部书记  胡军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二十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支部的职责,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全面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主动担当,展现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提高书记主责意识,强化牵头抓总,以最大精力履行抓党建、谋全局、管大事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构建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三:着力抓好党支部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和党员大会,带头讲党课、开展交心谈心,坚持每月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并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互相教育、互相警醒、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效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四:落实大洪山国土分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全面完成大洪山国土分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承诺事项五:开展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及时了解和反映困难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加大力度开展困难党员关爱帮扶活动。(完成时限:全年)  





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长岗镇政府机关党支部书记  张家文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一:加强党内关怀,研究落实党员干部关爱措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5人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二: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活动,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交流学习体会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三: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开好“三会一课”。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生活会,每年至少给支部党员上1次党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抓好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优化服务,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承诺事项五:做好党建工作和相关活动信息、宣传稿报送,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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