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挂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民政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综治维稳办公室、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信访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科技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水利局牌子。随县长岗镇人民政府与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一套班子。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二)履行农业、畜牧、水利水产、粮食、计生、民政、科技、综治维稳、信访等职责。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农业开发规划。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办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一村一品”发展规划。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
(七)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种子(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管理;负责区内生产及进口种子(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疫病扑灭。
(九)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措施建议;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十)研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政权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农村稳定、来信来访接待、信访案件处理,协调民事纠纷。
(十四)负责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管理。
(十五)负责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负责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规划失地农民创收增收的途径,并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十七)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民政工作。
(十九)负责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二十)负责水利水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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