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局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与纪工委合署。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党内法规。协助党工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本级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景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三)按照违反党纪处分批准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并组织处理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景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的行为。
(五)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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