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事局
  • 发布日期:2019-12-27
  • 信息来源:大洪山名胜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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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事局,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战、老干部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以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拟定实施方案。

  (二)指导各级党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党建活动,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负责办理市管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提出党工委、管委会各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方案;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审批手续;负责副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负责人力资源调配工作。

  (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养、退职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审批。

  (五)负责规划管理和指导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监督、规划和制度;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工作。

  (六)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党工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上级组织部门下达抽调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中青年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

  (九)负责退(离)休干部管理工作,制订退(离)休干部工作的管理办法。

  (十)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级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二)管理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十三)按照市编委赋予的管理权限,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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