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1-11-26
  • 信息来源: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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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大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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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7日)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辖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认真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负责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工作人员。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三、下属机构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另核定“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3个,领导职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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