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 发布日期:2022-03-10
  • 信息来源:大洪山名胜风景区管委会
  • 编辑: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 审核:大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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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三调”工作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举证、无人机等新技术,还创新运用“北斗”系统测绘技术,完成了数据的准确传输和保存。调查工作历时3年,3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700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国土利用状况。2021年12月1日,通过省级验收,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所有数据成果于2021年12月1日经省专家组验收通过。“三调”工作投入近30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在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调查任务。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调查成果公布数据如下: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23050.72公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主要的8个一级地类,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分别为,耕地2060.91公顷、园地128.00公顷、林地18459.16公顷、草地7.00公顷、湿地0.7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06.90公顷、交通运输地318.3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2.23公顷。

“三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当前的土地利用状况,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举措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但是也反映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问题,应该结合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确保耕地面积相对稳定,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党工委、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同时挖掘现存土地的利用潜力,通过集约节约用地,减少土地投入,提高城镇用地布局和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以产生规模效益。同时将“三调”数据成果运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去,在发展定位的前提下更加切合实际来实施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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